关于机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提高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有效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以下简称《通知》),金融机构需对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进行身份识别并留存相关信息及资料。我行将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请配合提供以下信息和资料:
一、提供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范围如下:
(一)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通过人事、财务等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合伙企业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三)信托的受益所有人是指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对信托实施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四)基金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基金进行控制的自然人。
二、提供股权或者控制权相关信息和资料,具体如下:
(一)非自然人客户股权或者控制权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合伙协议、信托协议、备忘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
(二)非自然人客户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主要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投类型(包括相关的投票权类型)等。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通知》和相关监管规定为准。
如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欢迎您随时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0358-4068555,也可以向我行各分支机构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山西省柳林汇泽村镇银行
2018.06.01